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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茶叶品质感官审评方法》12月1日起实施


由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人员参与起草的行业标准《进出口品质感官审评方法》日前对外发布,将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这项标准对原《进出口叶品质感官审评方法》、《出口乌龙茶品质感官审评评分方法》和《进出口茶叶感官审评室条件》进行了整合修订。把进出口茶叶品质感官审评分为审评室条件和品质感官审评方法两部分。在茶类上,增加了绿茶类的蒸青茶黄茶黑茶、袋泡茶、调味茶(加香茶)审评用具和操作方法。

国内是世界第一大茶叶生产国和消费国。据统计,2008年国内茶园种植面积和茶叶产量达到160万公顷和124万吨,均居世界第一位;茶叶出口量为29.7万吨,出口金额6.82亿美元,仅次于肯尼亚和斯里兰卡,居世界第三位。

茶叶品质符合性评定主要靠对照等级标准样或贸易成交样进行感官审评的,其合理性和科学性尤为重要。之前,我国有关茶叶的品质感官审评方法比较分散,而且出台日期都在10年前。

标准号:进出口茶叶品质感官审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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